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乙方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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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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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租赁房屋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按其现状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证明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图。甲方合法拥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以租赁范围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为 年。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腾空房屋。
2、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返还租赁房屋。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若出租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出租房,并由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上述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二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三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四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2、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约返还承租房屋并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支付等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实际损失或实际应付款项超过押金部分的,由乙方补足。
4、在房屋承租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情况支付给物业公司。
(2)水费、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给相应单位。
(3)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
5、甲方确认在乙方入住前该物业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等已付清(截至乙方入住时,该物业水电的数字以正式收楼时验表读数为准,并签字确认),如甲方未付清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并应遵守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提供给自己的已经存在的或今后形成的关联企业使用(含存在控股、参股、母子公司关系以及乙方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1、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以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
2、乙方应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认可后,在不损失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的,甲方应当同意。
3、乙方应对自己的装修行为负责。对租赁房屋因装修而添附的财产,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归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房屋租赁到期后,如不再续租的,对拆除的楼梯及墙体进行恢复。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1、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根据甲的要求立即自行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代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修复。因甲方不及时维修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营业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不能使用期间的房租予以减免,不能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交租金中予以扣减。
5、租赁期间,因甲方权利瑕疵,致使乙方租赁权受到影响的,甲方应立即负责出面处理并赔偿损失,若出现乙方必须另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甲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下损失:乙方重新租赁同类地段同档次房屋所多支出的租金、乙方装修费、搬迁费:(按120元/平方米计算),耽误乙方正常营业的损失(按日租金的2倍计算)。
6、甲方负责消防检测事宜,因消防验收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因存在消防或线路老化等隐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7、甲方负责做好防水及防渗漏工作,如因渗水及漏水导致租赁房屋用途受到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8、甲方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地面及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作。在房屋承租期间,如发生下水管堵塞及排水不畅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予以解决。因排水问题导致房屋被淹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租房屋的转租、权利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转租权,但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2、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其他方,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在15日内,甲方不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同意转让。乙方因转租与其他方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与其他方产生任何关系。
第八条 租赁房屋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欲将该出租房屋转让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此处隐藏6593个字……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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