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农村用水协议书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用水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绥滨县乡镇供水开发公司(供水方) 乙方:绥东镇 村民委员会(使用方) 丙方:绥东镇人民政府(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③甲方负责供水主管道维修及养护(即绥东供水站至 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漏时发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应由乙方、丙方负责赔偿,确保供水管网正常运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二、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 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
方负责缴纳。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负责本村内供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工作,由于管网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供水或给甲方及用户带来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责任
丙方负责沟通、协调、监督甲乙双方相关责任的落实,从而确保供水正常安全运行。
四、如遇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可参照20xx年绥发第20号文件《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五、此协议后附 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 章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
甲方:
乙方:**********供水管理单位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
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政府令*号)第*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 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 本施工合同为**镇**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
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 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 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户。
四、 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 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 元。
五、 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
七、 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 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
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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